2018年3月9日 星期五

十字架 | 進天國的條件——罪得赦免就能進天國嗎?

每當想起主耶穌為我們上十字架,把我們從罪中救贖了回來,將來還要帶我們進天國,就感受到主的愛太大了!我能從主得到這麼大的救恩,心裡特別感恩,也堅信靠著主的救恩就能進天國。可當我跟同工們交通進天國的事時,有個弟兄當時就說:「耶和華神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11:44)我現在還不斷地犯罪、認罪,我擔心這樣能進天國嗎?」也有的姊妹說:「主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我們怎麼不能進天國?」弟兄姊妹各持己見,我心裡也感到有些困惑。直到後來遇見一位同工,我才豁然明白過來。

那天上午,陽光明媚,天氣格外晴朗,我和李同工打算去郭姊妹家商量教會的事。我們剛一進門,看見兩年多未見的尚同工也在。尚同工事奉主多年,甘心為主付出花費,交通真理很有見地,這次我們能在這裡相遇,我感到有主的美意,我就打算向他尋求這個問題,並打電話叫來了郎同工、姜同工和韓同工一起探討。
我們一起交通時,我說:「尚弟兄,我有個問題一直感到很困惑,想請您給我們交通交通。」尚同工微笑著說:「感謝主,我明白得也有限,你把問題說出來,咱們共同交通吧,願主帶領我們!」我點點頭說:「我一直認為:主耶穌為我們的罪釘了十字架,把我們從撒但手裡贖了回來,就是為了拯救我們進天國。雖然我們得蒙救贖以後還常常犯罪,沒有達到潔淨,但主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我們已經因信稱義了,就能被提進天國。但有的弟兄姊妹卻提出質疑,說我們還能常常犯罪認罪,沒有達到潔淨,主是聖潔的,非聖潔不能見主,像我們這樣到底能不能被提進天國呢?我們對這個問題實在看不透,請你給我們交通交通。」
尚弟兄微微點頭,說:「我以往也認為:主耶穌釘十字架成功救贖了我們,已經赦免了我們一切的罪,主不再看我們為罪人了,到主來時,我們就可以直接被提進天國了。這段時間我和其他同工探討後才知道,這是我的想像。主耶穌作了救贖人類的工作這不假,但主耶穌也曾說過:『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耶和華神也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1:16)根據神的話我們就可以確定,進天國的人必須是脫離罪惡達到潔淨的人,是遵行神的道、順服神、愛神、敬拜神的人,因為神是聖潔的,進天國是與神生活在一起,我們不潔淨怎麼能有資格進神的國呢?!主耶穌是赦免了我們的罪,但主耶穌從來沒有說過罪得赦免就是潔淨了,就可以進天國……」
 郎同工打斷了尚同工的交通,說:「等等,尚弟兄,你交通的符合主的心意,這我不否認。可是主耶穌親自為我們上十字架,他的寶血是為我們流的,既然主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我們就沒有罪了,那我們還用擔心不能進天國嗎?」
 姜同工附和道:「是啊,尚弟兄,主已經赦免我們的罪了,我們就有了進天國的應許,經上說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我們就能進神的國啊!」
  尚同工交通道:「郎同工、姜姊妹,這個問題我是這麼看的,我們都知道,我們信主雖然罪得著了赦免,但還沒有得著潔淨,還能常常犯罪抵擋神,神明確地告訴我們:『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1:16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從神的話中我們就能確定,我們雖然罪得赦免還沒有資格進天國,必須得達到潔淨,成為遵行神旨意的人才能進天國,這是確定無疑的。不是罪得著赦免就潔淨了,而是還要具備一些真理實際,成為神所稱許的人才有資格進天國。如果我們不喜愛真理,還能厭煩真理、恨惡真理,只追求進天國,卻不體貼神的心意,更不遵行神的旨意,這是不是作惡的人呢?主能稱許這樣的人嗎?如果像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那即使是罪得赦免也不能進天國,這是確定無疑的。
  我們再看看,主耶穌赦免人的罪,這個『罪』是指什麼說的?其實啊,就是指那些違背神的律法誡命、違背神話語的犯罪事實說的,正因為當時生活在律法下的人違背神的律法誡命,會被律法定罪、懲罰,所以主耶穌來作了救贖的工作,從此只要奉主耶穌的名禱告、認罪悔改,罪就得著了赦免,不再受律法的定罪與懲治了,神也不再把人當罪人看待,人就可以直接禱告神、呼求神,享受神豐富的恩典與真理,這正是我們人常說的『得救』的真意,但這個得救與蒙拯救進天國並無關係,因為主耶穌從來就沒有說過得救、罪得赦免就可以進天國。主耶穌只是作了救贖的工作,使人罪得赦免,因信稱義、因信得救,但他並沒有赦免人的撒但本性,我們裡面的狂妄、自私、詭詐、邪惡等敗壞性情還依然存在,這是比罪更深、更頑固的東西,這些抵擋神的撒但本性與敗壞性情若得不到解決,就會身不由己地犯罪,甚至還能犯比違背律法更重、更大的罪。法利賽人為什麼能抵擋定罪主耶穌,甚至把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這就足以說明我們人類的撒但本性不解決,依然會犯罪抵擋神、背叛神。」
   韓同工點頭說:「聽你這麼交通,我想起聖經中說:『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來10:26-27)我們信主多年,的確都親身經歷到一個事實,就是我們的罪雖然得著了赦免,但還能常常身不由己地犯罪,看來我們犯罪的問題若不解決,就不能得到主的稱許,反而還會因著我們的罪而被神撇棄、淘汰。」
尚同工鎮定地說:「是這麼個理,但我們也看到,儘管我們人類敗壞至深,但神既拯救我們就要拯救到底。主耶穌說:『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12:47-48)我們經過主耶穌的救贖,但仍舊活在撒但的性情中,常常犯罪抵擋神,還必須得經過神末世的審判、拯救,徹底脫離罪惡成為合神心意的人,才有資格進天國。」
我聽了尚同工的交通,心裡感到敞亮了。看來,我們不經神的審判的確不能脫離罪惡得潔淨進天國啊!我信主這些年,深深地體會到,我雖然外表明顯的罪不犯了,但還能常常違背主的話,遇到事一旦涉及到自己的名譽、地位與利益的時候,就常常身不由己地為自己辯護,說謊、搞欺騙,遇到痛苦患難時,嘴上不說,但心裡常常埋怨神,這都是實情啊!正如主所說的「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可14:38)以往我總認為信主罪得赦免就能被提進天國,但主預言說「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啟22:14)我們還沒有得著神的話語做生命,整日活在罪中怎麼能有資格進神的國呢?得不到主話語的審判、潔淨,性情不能變化,真的不具備進天國的條件。感謝主,這次聚會我真是獲益匪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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