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因家裡窮,父母常為錢的事吵架,那時我深深感受到:錢太重要了,沒錢就沒好日子過。我暗暗立志:長大了一定要努力工作,徹底擺脫貧困,過上有吃有穿、有房有車的生活。
為了能早日掙錢,我15歲就輟學到吉隆坡打工。一開始我是在鐵廠工作,屬於高溫作業,一天工作下來有時眼睛都會痛,到了晚上也會流淚。但為了多掙錢,廠裡有加班的機會我就主動要求加班,經常幹到晚上10點多,累得回家沖涼後倒頭就睡。拿到第一份工資的時候,我很欣喜,終於可以賺錢了!為了以後買車買房過上好日子,我從不亂花錢,每個月一拿到工資,除了吃飯及零用錢以外,其餘的都存到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