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指純真無瑕的感情,用心來愛,用心去感覺,用心去體貼;『愛』裡沒有條件,沒有隔閡,沒有距離;『愛』裡沒有猜疑,『愛』裡沒有欺騙,沒有交易,沒有狡詐;『愛』裡沒有選擇,『愛』裡沒有任何摻雜。」《純真無瑕的愛》這首神話詩歌曾陪伴我度過了痛苦而又漫長的七年零四個月的牢獄生活。中共政府雖剝奪了我一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年華,但我卻從全能神得到了最寶貴、最實際的真理,因此我無怨無悔!
1996年,蒙神高抬,我接受了全能神末世的救恩。通過讀神的話、聚會交通,我認定神的話中所說的都是真理,與這個邪惡世界上的任何知識、理論截然不同,全能神的話是最高的人生格言。更讓我感到高興的是,跟弟兄姊妹在一起可以單純敞開,暢所欲言,絲毫不用像與世人接觸時那樣防備猜測、爾虞我詐,我感到了從未有過的舒心、快樂,我很喜歡這個大家庭。但是不久,我卻聽說信全能神是國家不允許的,這件事令我大惑不解,因為全能神的話語都是讓人敬拜神走人生正道,讓人做誠實人,若是人人都信了全能神,天下就太平了。我真搞不懂,信神是最正義的事業,中共政府為什麼要逼迫、反對,甚至抓捕信全能神的人呢?我心想:不管中共政府怎樣逼迫,社會輿論有多大,我既然認定這是一條人生的正道,就一定要走到底!
此後,我開始在教會裡盡發送神話書籍的本分,我也知道在這樣一個抵擋神的國家中盡這個本分是非常危險的,隨時都有被抓的可能,但我更知道作為一個受造之物,為神花費盡本分是我的天職,是我義不容辭的責任。正當我滿懷信心與神配合時,2003年9月的一天,我在去給弟兄姊妹送神話書籍的途中被市國保局抓捕。
在國保局,面對一次次的審訊,我不知該如何應對,就迫切地向神呼求:「全能神啊,求你加給我智慧,賜給我當說的話,保守我不背叛你,能為你站住見證。」那段時間,我天天呼求神,心裡一刻也不敢離開神,只求神加給我聰明智慧,使我能與惡警周旋。感謝神的看顧保守,每次審訊時,我不是吐口水,就是不停地打嗝,說不出話來……看到了神的奇妙作為,我橫下一條心:豁出去了!要頭一顆,要命一條,今天想讓我背叛神是絕對不可能的!當我立定心志,寧可豁出性命也不當猶大背叛神時,真是感謝神,神處處為我「開綠燈」,每次提審,神都保守我平安過關。雖然我什麼都沒說,但中共政府最終還是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為罪名給我判刑九年!當聽到法院的判決時,因著神的保守,我心裡並不難過,也不害怕他們,而是蔑視他們。那些人在上面宣判,我在下面小聲說:「這就是你中共政府抵擋神的證據!」後來,公檢人員專門來窺探我的態度,我很坦然地對他們說:「九年算什麼!到時候出來還是全能神教會的一員,不信你就等著瞧!不過你要記住,這個案子曾經過你們的手!」我的態度讓他們很是吃驚,衝著我翹起大拇指連連說:「佩服!佩服!你比江姐還江姐!到時候出來再聚,我們請你!」此時,我覺得神得榮耀了,心裡很欣慰。那年被判刑時,我才三十一歲。
中國的監獄就是人間地獄,漫長的牢獄生活讓我徹底看清了撒但慘無人道的真面目及其與神為敵的惡魔實質。中國的警察不是以法治人,而是以惡治人。在監獄裡,獄警不親自整人,而是慫恿犯人用暴力手段來管理其他犯人。惡警還通過各種方式來禁錮人的思想,比如,凡是進去的人都要穿上中共政府統一發的囚服,身上有特殊的編號,要剪他們要求的髮型,要穿他們允許穿的鞋子,要走他們讓你走的路線,要踱他們讓你踱的步伐。無論春夏秋冬,颳風下雨,或是酷日嚴寒,犯人都必須得按著他們的指揮行動,不能有自己的選擇;每天要求我們至少得集合報數十五次以上,為中共政府歌功頌德五次之多;還有政治任務,就是讓我們學習監獄法、憲法,每半年一次大考,目的是給我們洗腦,還要隨時對我們進行監規紀律的考試。獄警對犯人不僅在精神上施行折磨,在肉體上也毫無人性地進行摧殘:我每天必須做苦工十多個小時,而且是幾百人擠在一個狹小的廠房裡幹活。因人員多、空間小,而且到處都是嘈雜的機器聲,無論多健康的人在裡面待一段時間,身體都會受到嚴重的損傷。在我身後就是一台打鞋眼的大機器,每天不停地打眼,傳出令人難以忍受的轟鳴聲,幾年下來,我的聽力嚴重衰退,到現在還沒恢復。更殘害人的是,廠房裡灰塵多、污染大,經檢查,很多人都患有肺結核和咽炎。還有,因長時間坐在那裡幹活沒法活動,多數人都患有嚴重的痔瘡。中共政府把犯人當作賺錢的機器,絲毫不顧人的死活,讓人每天從早上一直幹到深夜,我常常累得疲憊不堪、體力不支。不僅如此,還得應對監獄裡各種隨時的抽查考試,外加每週的政治任務、勞動任務、獄中公開任務等等,所以,我每天都處於精神高度緊張的狀態之下,神經時刻繃得緊緊的,生怕稍不注意一個環節沒跟上,就要遭受獄警的處罰。在那種環境下,我要想平安無事地度過一天真的很不容易。
剛開始服刑時,我受不了監獄裡這種殘酷的摧殘,各種高強度的勞動壓力、思想壓力把我壓得喘不過氣來,再加上還要與形形色色的犯人接觸,並要忍受那些惡魔獄警和牢頭的打罵、侮辱……我經常被折磨得走投無路,幾度陷入絕望之中,尤其是一想到那九年的漫長刑期,我就感到一陣陣淒涼無助,不知哭過多少次,甚至也想一死了之來解脫這種痛苦。每當我陷入極度的悲傷快支撐不住時,我就迫切地禱告、呼求神,神的話就開啟、引導我:「現在還不能死,還得攥緊拳頭好好活下去,得為神活一回,人裡面有真理就有這個心志了,就再不想死了,當死亡威脅你時,你會說:『神哪,我不願意死,我還沒認識你呢!我還沒還報你愛呢!……我得把神見證好,我得還報神愛以後怎麼死都行了,那時我算活得滿足了,現在別人誰死我也不死,還得頑強地活著。』」神的話就像母親那溫柔的目光,安撫著我孤獨的心,又好像父親溫暖的雙手,拭去我臉上的淚水。立刻,一股暖流、一股力量在我心中湧動。雖然在黑暗的牢獄裡肉體要受痛苦,但尋死不是神的心意,不能見證神,還會成為撒但的笑料,九年後我若能活著走出這座魔鬼監獄,就是一個見證。神的話給了我活下去的勇氣,我在心裡暗立心志:不管前面有多少難處,我都要好好活下去,我要勇敢地活著,堅強地活著,一定要作好見證滿足神。
長年累月超負荷的工作使我的身體日漸虛弱,在廠房裡坐久了就會出很多虛汗,痔瘡嚴重時隨時就會出血,由於嚴重貧血,我經常感到頭暈。但是在監獄裡看病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些獄警高興了就給我拿點廉價藥,不高興了就說我是想逃避勞動裝病,我只能忍受著病痛的折磨,有淚往肚裡嚥。我勞累了一天,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到牢房,本想休息一下,可是我連睡個安穩覺的權利都沒有,要麼半夜被獄警叫去做事,要麼被獄警弄出來的噪音驚醒……我常常被他們玩弄得神魂顛倒、苦不堪言。此外,還要忍受獄警的非人待遇,我曾像難民一樣睡地板、走廊,甚至馬桶旁,我洗的衣服不是晾乾的,而是與犯人擠在一起摀乾的,特別是在冬天洗衣服,那是件最煩心的事,很多人因著長期穿潮濕的衣服得了關節炎。在這監獄裡,就是再健康的人,用不了多長時間就會變得呆傻遲鈍、體力不支,或者疾病纏身。我們常吃的菜是過季罷市的枯老黃菜葉,要想吃好一點的菜,就得買監獄裡的高價菜。在監獄裡,獄警雖然讓人學法,但那裡沒有法,那些獄警就是法,他們只要看哪個人不順眼,就可以隨意找個理由處置你,甚至可以無緣無故地體罰你。更可恨的是,他們把信全能神的人劃為政治犯,說我們是顛覆國家政權的,比殺人放火的犯罪分子還可怕,所以他們特別仇視我,對我管得最嚴,折磨得最厲害。這種種惡行正是那些獨裁者倒行逆施、逆天而行、與神為敵的事實鐵證!經受著獄警的殘酷折磨,我心中常常義憤填膺、悲憤至極:我們信神、敬拜神到底觸犯了哪條法律?我們跟隨神走人生正道到底何罪之有?人是神手中的受造之物,信神、敬拜神本是天經地義,中共政府有何理由橫加阻撓、百般迫害?明明是它倒行逆施、逆天而行,處處與神作對,它卻給信全能神的人扣上反動的帽子而嚴加迫害、摧殘,企圖將跟隨全能神的人一網打盡、趕盡殺絕,這不是顛倒黑白、反動透頂嗎?它這樣瘋狂地對抗上天,與神敵對,最終必會遭到神公義的懲罰!因為哪裡有敗壞哪裡就必有審判,哪裡有罪惡哪裡就必有刑罰,這是神所命定的天理天規,誰也逃脫不了。中共政府罪惡滔天,遭神毀滅是在劫難逃。正如神說:「對這個黑暗的社會神早已恨之入骨,咬牙切齒,恨不得將雙腳都踩在這罪大惡極的老古蛇身上,讓牠永世不得翻身,不讓牠再坑害人,不容讓牠的過去,不容讓牠再欺騙人,歷代以來的罪孽都一筆一筆地與牠算清,神絕不放過這罪魁禍首,將牠徹底滅絕!」(摘自《話在肉身顯現》)
在這魔鬼監獄裡,我在惡警的眼裡還不如一隻流浪狗,他們不僅對我非打即罵,而且我的床鋪和私有物品也常常被那些突然闖入的惡警翻得一片狼藉。還有,每當外界有什麼暴動之類的事發生,監獄裡管政治的人就會來找我,盤問我對這些事的觀點,還不斷地斥責我為何要走信神這條路。每次面對這樣的提審,我的心就會提到嗓子眼,不知他們又要對我下什麼毒手,心裡總是迫切地禱告呼求神幫助我、帶領我渡過難關。日復一日,年復一年,這種種的虐待、剝削、打壓將我折磨得苦不堪言:每天超負荷的勞動任務、枯燥乏味的政治任務,還有病痛的折磨,再加上長期的精神壓抑……使我幾乎到了崩潰的邊緣。尤其當看到一個中年女囚因忍受不了惡警的非人折磨半夜吊死在窗戶上,另一老女囚因延誤治療病死在獄中後,我再次陷入窒息一般的絕境,又萌生了一死了之的念頭,覺得死亡是一種最好的解脫,但我知道那是背叛神,我不能那樣做,我只能忍受這一切痛苦,順服神的擺佈安排。可一想到漫長的刑期,想到獲得自由是那麼的遙遙無期,我就感到難以言狀的痛苦和絕望,覺得自己實在忍受不下去了,真不知自己還能支撐多久。多少次,我只能在夜深人靜時將自己摀在被子裡暗暗地哭泣,向全能神禱告祈求,傾訴心中的苦衷。就在我最痛苦無助時,我想到了主耶穌為救贖人類忍受了釘十字架之苦,又想到今天聖潔無辜的神再次道成肉身來到人間忍受了棄絕、毀謗、褻瀆、逼迫之苦,神是無辜的,本不該受這些苦,可他為了拯救我們這些敗壞之人都默默地忍受了,而我今天是為自己能脫離敗壞蒙神拯救而受苦,這苦是我該受的,也是我必須受的。一想到這些,我就不覺得苦了,反而覺得我今天能因著信神受逼迫坐監,能為追求蒙拯救受苦是最有價值、最有意義的事,這苦受得太值了!不知不覺中,我的心由憂傷變得歡樂起來,情不自禁地在心裡哼唱起經歷詩歌《不白活一回》:「不白活一回 雖苦有意義 不白活一回 再難不後退 不白活一回 得著認識神的好機會 不白活一回 能為至高神花費 誰比咱們更有福啊 誰比咱們更幸運 神給咱們的超歷代呀 咱們要為神活一回 要還報神對咱們極大愛……」我在心裡反覆地哼唱著,越唱心裡越受激勵,越唱越覺得有力量,有享受,不禁在神面前立下誓言:「全能神哪,感謝你的撫慰與鼓勵,使我又有了活下去的信心與勇氣,你讓我感受到你的確是我生命的主,是我生命的力量,雖然我身陷魔窟,但我並不孤獨,因為你一直在陪伴我度過這黑暗的日子,一次次地給我信心,給我活下去的動力。神啊,假如我還有出去的一天,能自由地活著,我還要盡本分,我不再傷你的心了,也不再為自己打算了。神哪,不管以後的日子多苦多難,我願依靠你堅強地活下去!」
在監獄裡,我常常回想與弟兄姊妹在一起的日子,那是多麼美好的時光啊!大家有歡聲、有笑語,也有爭執,但這一切都成了我美好的回憶。但每當回想起以往盡本分時的應付糊弄,我就倍感內疚、虧欠;想到自己因著狂妄性情與弟兄姊妹發生爭執的一幕幕,我就特別難受、懊悔……每當這時,我總是淚流滿面,在心裡默默地唱起經歷詩歌:「我真懊悔,失去多少好時光,時光流走,不會再來,留下的只有悔恨。……以往過失今日來彌補,滿懷信心重新起步,神賜機會,再次寬容,我願重新選擇一次。珍惜今日,獻上所有,最後一次滿足神,神心著急,神在期盼,不能再辜負神心。」痛苦自責中,我常常在心裡向神禱告:神啊!我真是虧欠你太多,如果你允許的話,我願追求愛你,等出獄後,我還願盡本分,願意重新起步!彌補以往的虧欠!在監獄的日子裡,我特別想念那些曾經與我朝夕相處的弟兄姊妹,很想見見他們,而我現在被囚禁在魔鬼監獄裡,這個願望卻成了一種奢求,但是我經常會在夢裡夢見弟兄姊妹,夢到我們一起讀神的話,一起交通真理,我們是那樣的快樂、那樣的高興……
2008年汶川大地震時,關押我們的監獄也被震動了,當時我是最後一個撤離現場的。那段日子餘震不斷,不管是犯人還是獄警個個都驚恐萬分,惶惶不可終日,但我心裡特別鎮定、踏實,因我知道這是神的話應驗了,是神的烈怒之火的降臨。在那場百年不遇的大地震中,神的話一直保守著我的心,我相信人的生死存亡都在神的手裡,不管神怎麼作,我都願順服神的擺佈安排,但唯一讓我感到難過的是,假如我死了,那就再也沒有機會為造物的主盡本分了,再也沒有機會還報神愛了,再也見不到弟兄姊妹了。然而,我的憂慮是多餘的,神一直陪伴著我,給了我極大的保守,使我在大地震中死裡逃生,平安地活了下來!
2011年1月,我被提前釋放了,終於結束了奴隸般的牢獄生活。獲得自由的我心裡異常地興奮:我又能回到教會了!又能和弟兄姊妹在一起了!我激動的心情真是無法用言語來表達。可令我沒想到的是,回到家後,我的女兒已不認識我,親戚、朋友都用異樣的眼光來看我,都躲得遠遠的,不和我來往,周圍所有的人都不理解我,也不能接納我。此時,雖然沒有了監獄中的那些虐待折磨,但這些冷眼、譏笑、棄絕更讓我難以忍受,我軟弱了,消極了。我不禁回想起往日的一幕幕:出事那年我才三十一歲,出獄時已是三十九歲了,在獄中我度過了八個冬天,七個夏天。多少次,在我孤獨無助的時候,神擺佈人事物幫助我;多少次,我痛苦絕望的時候,神用話語撫慰我;多少次,我想死的時候,神又加給我力量,使我有了活下去的勇氣……在那漫長而又痛苦的歲月裡,是神帶領我一步步走出了死陰的幽谷,頑強地活了下來。而今天面對這點苦,我就消極軟弱,惹神傷心,我實在是個懦弱無能、忘恩負義的小人!想到這裡,我的心倍受譴責,不禁想起自己在監獄裡曾向神立下的誓言:「假如我還有出去的一天,能自由地活著,我還要盡本分。我不願再傷神的心了,也不再為自己打算了!」思想著這句誓言,回憶著當時向神起誓的情景,淚水模糊了我的視線,我緩緩地唱起了神話詩歌:「我追求神、跟從神是我自己願意的,現在神要撇棄我,我還要跟著他,不管神要不要我,我還要追求愛神,到最後非得著神不可,把畢生精力獻給神。願神旨意得著成就,願我的心能獻給神,不管神咋作,一生跟從他,得不著神決不罷休。……要想以後站立得住,更好地滿足神,能夠跟隨神走到路終,現在必須打好基礎,凡事要實行真理滿足神、體貼神心,總這樣實行,裡面有根基,神激發你愛他的心,到有一天試煉臨到,你可能也受一些苦,也會憂傷到一個地步,也經歷悲痛欲絕。為了愛神甘心捨命,無論神如何試煉,將自己生命置於身外,甘心為神捨掉一切,甘心為神忍受一切。」
經過一段時間的靈修、調整,在神的開啟引導下,我很快從消極中走了出來,又投入到了盡本分的行列之中……
雖然我人生中最好的青春年華都是在牢獄中度過的,但在這七年零四個月的光陰中我能因著信神而受苦,我無怨無悔,因為我明白了一些真理,體嘗到了神的愛,我覺得這苦受得有意義,有價值,這是神對我破例的高抬和恩待,是我的偏得!縱使親友都不理解我,女兒不認識我,但任何人、事、物也隔絕不了我與神的關係,即使死我也不能離開神。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